跟媽媽在一塊,遠離那倆人,是我和其樂求之不得的事情。
搬家的第一天,隔壁董叔叔給我們送了三大碗面條。
他是我媽媽的同事,許多年前媽媽帶著我的時候,董叔叔也經常過來幫忙。
他還有一個女兒,聽說也在考研究生。很久沒見,他還是和以前一樣親切。
這讓我們雖然搬了新家,但彼此之間并沒有多少陌生感。
而我爸那邊似乎在跟我們賭氣似的,時不時總能聽到親戚傳來他的消息。
聽說,他賣了房,請了搬家公司把我們留在那兒的東西統統扔了出去。
那天的場景親戚都來了,就連二姨都看不慣,說他糟蹋東西,沒必要搞得這么難堪。
他不管,甚至當眾拉著方宇說只有這么一個兒子。
親戚們看得寒心,沒待多久就走了。
他恍若未覺,帶著方宇到處炫耀。
又因為最近廠子收益實在好,擴廠的事情一完成,立馬就把方宇安排進了里面實習。
半夜,倆人分別給我發來消息。
“何其安,你現在跟我道歉,或許我還可以原諒你。不過,財產你就別想了,我已經決定都留給方宇。畢竟,誰叫他孝順呢?”
“哥,真的好對不起,我不是故意要搶家產的,可是爸爸非要讓我當廠子的法人,我真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他以為法人那么好當嗎?
我笑,方宇好歹讀了這么多年書,竟然不知道法人是什么意思。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