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開,刺眼的條款逐一列出:
一、雙方自愿離婚。
二、婚生子女無。
三、共同財產已全部用于家庭開銷及事業投資,無剩余可分割。
四、現住房產為男方婚前財產,歸男方所有。
他要我凈身出戶。
郵件的末尾,附著他輕飄飄的一句話。
“姜禾,別掙扎了,你贏不了我。”
……
陳展鳴的反擊,比我想象的更陰毒,也更迅速。
他沒有在法律層面跟我糾纏,而是選擇了我最在意,也最脆弱的地方——我的職業聲譽。
一夜之間,藝術圈里開始流傳一個“內幕消息”。
說我,姜禾律師,在代理陳展鳴官司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,竊取了他下一階段的創作核心構思,高價賣給了他最大的競爭對手。
這招太狠了。
它直接攻擊了我作為律師的職業道德底線。
一個連自己丈夫都能出賣的律師,誰還敢信?
我昔日的合作伙伴,一個畫廊老板,給我打來電話,語氣客套又疏遠。
“姜律師,關于我們下一季度的合作……董事會這邊,可能需要重新評估一下。”
電話那頭,是他小心翼翼的試探。
“我聽說……你和陳老師之間,出了一些不愉快?”
我沒解釋。
因為我知道,陳展鳴敢放出這個風聲,就一定準備好了所謂的“證據”。
解釋是蒼白的。在精心編織的羅網面前,任何辯解都只會讓你顯得更加可笑。
“王總,合作取消吧。”
我主動斬斷了聯系。
“后續的違約金,我會讓助理打給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