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爸爸在一塊,遠離那倆人,是我和樂樂求之不得的事情。
搬家的第一天,隔壁董阿姨給我們送了三大碗面條。
她是我爸爸的同事,許多年前爸爸帶著我的時候,董阿姨也經常過來幫忙。
她還有一個兒子,聽說也在考研究生。很久沒見,她還是和以前一樣親切。
這讓我們雖然搬了新家,但彼此之間并沒有多少陌生感。
而我媽那邊似乎在跟我們賭氣似的,時不時總能聽到親戚傳來她的消息。
聽說,她賣了房,請了搬家公司把我們留在那兒的東西統統扔了出去。
那天的場景親戚都來了,就連二舅都看不慣,說她糟蹋東西,沒必要搞得這么難堪。
她不管,甚至當眾拉著游芳菲說只有這么一個女兒。
親戚們看得寒心,沒待多久就走了。
她恍若未覺,帶著游芳菲到處炫耀。
又因為最近廠子收益實在好,擴廠的事情一完成,立馬就把游芳菲安排進了里面實習。
半夜,倆人分別給我發來消息。
“何其歡,你現在跟我道歉,或許我還可以原諒你。不過,財產你就別想了,我已經決定都留給芳菲。畢竟,誰叫她孝順呢?”
“姐,真的好對不起,我不是故意要搶家產的,可是媽媽非要讓我當廠子的法人,我真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她以為法人那么好當嗎?
我笑,游芳菲好歹讀了這么多年書,竟然不知道法人是什么意思。"}